信息来源:深圳市公安局发布日期:2024-12-03 一、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1日期间,在我局车辆管理所登记的下列机动车(附件1、2,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主页http://szjj.sz.gov.cn/ZWGK/TZGG/GGBF/查询具体车号、车型等)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标准,我局已提前通过公告告知,但机动车所有人未依法办理注销登记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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